Sara Eileen and Meitar Moscovitz.  St. Patrick’s Cathedral, New York City Pride Parade, 2005. Source:
<a href="http://malesubmissionart.com/post/494491786/a-couple-embraces-in-front-of-st-patricks">Male Submission Art</a>. CC-BY-3.0.
Sara Eileen and Meitar Moscovitz. St. Patrick’s Cathedral, New York City Pride Parade, 2005. Source: <a href="http://malesubmissionart.com/post/494491786/a-couple-embraces-in-front-of-st-patricks">Male Submission Art</a>. CC-BY-3.0.

本文原發表於縛.生, 2016/02/23。

2015 年末的 Kink Conf Hong Kong 中,ItsPlay 的講座「禁羈(Kink)的方向?過去、現在、與未來」令我印象深刻,想介紹給台灣 BDSM 圈內朋友。 而後 ItsPlay 在立場新聞發表的「BDSM: 主流化與身份認同」也提及相關資料與觀點,我隨即將其譯出。該文設定的讀者為一般大眾,因此我想再以本文補述我對該文的感想,以及值得圈內同好深思之處。當然,本文僅為我的引申讀解,疏漏不周之處純為我個人的責任。

圖片出處: Sara Eileen and Meitar Moscovitz. St. Patrick’s Cathedral, New York City Pride Parade, 2005. Source: Male Submission Art. CC-BY-3.0.

BDSM 的「合」與「分」

BDSM 一詞於90年代初期才出現。在此之前,D&S, S&M, 戀物, 變裝, 綁架幻想… 以及其他許許多多實踐與身份認同已逐漸形成,各種認同的人們也在網路上爭吵不休。逐漸地,許多人感到需要一個能涵括各種認同的詞彙:認識到彼此是不同的,但仍可彼此理解、共處、合作。因此 “BDSM” 將多種認同並列,大家都被點到名。ItsPlay 文中也提及另一個重點:並非所有人都可被歸類到 B&D, D&S, 或 S&M 的其中一組,而 “BDSM” 一詞允許了某種模糊性。當然,爭議並未從此畫上句點。許多族群仍自認未被納入:戀物呢?嬰兒遊戲呢?Daddy Dom/little girl 呢?變裝呢?… 因此又有人提出較模糊的 “WIITWD” (“What It Is That We Do”, 有「總之就是我們做的那些事情」之意),甚至有人開玩笑地如字母歌般延長成 “BDSMLMNOP” 算了。近年來在西方漸漸普遍的 kink 一詞也保有了模糊性和彈性,是相對於 BDSM 的優點之一。

無論如何,BDSM 與 kink 等詞彙最初的訴求都是「整合」與「彈性」:一方面承認禁羈實踐有千百種;一方面又提醒大家仍被拋擲在相近的受迫位置,有可彼此理解之處;也認為不一定有可簡單辨認、固定的身份(事實上,各種禁羈實踐的倫理與意義也一直隨著時代轉變。如後述)。然而,後人現今難免把 BDSM 一詞倒過來「分」著用,認為 BDSM 可以分門別類。對初心者而言,嘗試辨認自己究竟屬於是「SM系」還是「D/s系」、是 top/dom/bottom/sub, 也許有助使自己的喜好明確,並了解有不只一種禁羈實踐存在。但很快地,僵化的分類可能反過來使人因「我到底是什麼」而困惑,甚至反過來塑造並限制了慾望可能的形式。這也忽略了禁羈實踐尚有種種多樣的面貌。最該避免的是將身份認同作為黨同伐異的理由。個人認為,宣稱某種實踐優、另一些實踐劣、為某種實踐「是不是SM」而開戰火等等,都是較缺乏視野與氣度的。

不斷演化、對話的BDSM圈

現今被奉為圭臬的「安全、理智、知情同意(Safe, Sane, and Consensual, SSC)」晚至 80 年代初才出現。這並非禁羈玩家憑空想出的。該口號的出現與美國禁羈同好社團組織的興起大致重疊。這是在該時代背景下,經歷女性主義「性戰爭」、愛滋流行、與公權力迫害,為對內組織社群,對外提出個說法,而逐漸凝聚成的共識。當然,此過程中難免會有排擠邊緣、往主流靠攏的問題,「安全、理智、知情同意」這運動性、口號性的標語也在實踐上遇到種種困難。「共知風險的兩願禁羈實踐(Risk Aware Consensual Kink, RACK)」觀念可視為對 SSC 的反彈。相對於 SSC 說得彷彿人人都能有、已有、且該有飽滿的知識和清晰的思考,RACK 坦承凡事必有風險,而人的能力有極限。禁羈實踐者只能確保彼此都了解種種風險,並盡力避免之。

這段歷史為何對我們重要?它提醒我們 BDSM 從不是外於香草社會的獨立存在,也不是一成不變的。BDSM 一直持續地與社會對話,也在社群內彼此對話,並隨著時代演變。皮革男時代 SM 的某些成分,例如對責任、信任、紀律的強調,也許保存至今;另一些面向則已大大地不同。當年他們瞧不起 “switch” 這種牆頭草;即使使用「同意」一詞,其內涵也必和現代的、經協商的、積極確認的「同意」大大不同。後來有了「新衛」的注入(若以舊金山為例,相關的時代背景可能是舊金山都更使皮革男聚落被驅離,以及其後灣區電子產業中產階級的興起。這值得另外為文說明。),SM 圈也收到其文化衝擊。而改變直到現在仍在進行,例如東西方 SM 圈交流日益頻繁,必定會對彼此的觀念想法造成改變。沒有一個 BDSM 身份、倫理、規則是天經地義,不可改變的。

衝突、對話、與論述累積

但這又和我們有什麼切身關係?為什麼我們不能滿足於以「反正 SM 是房裡的事,大家彼此情願就好了」作為所有答案?因為衝突一直存在,不論對內或對外。衝突迫使我們去對話,而對話迫使我們釐清想法。ItsPlay 談到了 Spanner 案。1987 年,英國警方發現一卷含男同志硬蕊 SM 行為的錄影帶,以為是謀殺案而調查。後來雖澄清是知情同意的 SM 行為,但仍有 16 名男子以傷害罪被起訴,最高被判四年半徒刑。當事人上訴,1993 年在上議院被駁回。法官 Baron Templeman 的說法是「施受虐的暴力中施虐者耽溺於殘酷,受害者遭侮辱.. 我不打算為圈養並美化暴力的施受虐行為發明已『同意』為名的辯護。… 面對暴力的邪教,社會有權、也應該保護自己。」當事人繼續上訴至歐洲人權法庭。1997年,歐洲人權法庭以該事件屬於各國法庭裁量範圍為由,不改變其判決。

1993 年 Spanner 案宣判前夕,運動團體號召大家到場遊行支持。 Source : NCROPA Virtual Archive.

這樣的案子若發生在台灣,若沒有累積、沈澱的深厚論述,我們將不知如何為之辯護。當年有「性戰爭」或 Spanner 案,現今的我們也會面對這個時代的衝突。當 BDSM 與其他性邊緣材料被編入課本而被抨擊,我們可怎麼支持(或是否該支持)?當 BDSM 書籍或影像被查禁,我們可怎麼抗議?BDSM 必須與性別、公平、人權等價值對話,尋找共存的平衡點,提出一個說法。隨著 BDSM 在主流媒體曝光的機會增多,發生衝突的機會也將越來越多。我們應做好準備。

這些對話可能必須從社群內部展開。我們不必捨近求遠,從一些切身的「公共」議題即可以預見圈內將有許多歧見:十八歲以下的人能否參加脫殼聚會?(年齡與性政治的攻防在台灣也有一筆筆歷史舊帳可研究。)如何看待聚會中的(不許)裸露?對聚會以及網路上的搭訕如何看待及應對?深究大家對這些問題的不同立場,我們會發現 BDSM 人本就來自種種不同的背景,不可能脫下外衣立刻成為一致的 SM 人。對這些議題開展一些討論,了解彼此的立場,長遠看來是必要的。拉遠點看,我們是否可爭取、該爭取、怎麼爭取更多著述、表演的自由、辦活動、遊戲而不受騷擾的空間,甚至 BDSM 人們「成家」的權益?在這過程中是否有些更邊緣的族群會被遺忘?穿納粹軍裝的 SM 遊戲是我們可以為之辯護的嗎?如果使用台灣的種族傷痕當幻想呢?在禁羈遊戲中使人受傷,該有法律上的刑責嗎?哪些傷害是可以允許的、那些不行?也許我們有一天得要回答這些問題。

我們的時代挑戰?

我們這個時代的挑戰是什麼?ItsPlay 較關心的可能是 BDSM 能見度無可避免地越來越高的現下,媒體是否能對 BDSM 做充足正確的呈現。我不確定這在台灣是否也如此迫切,但我同意 BDSM 人們對自身與社會的關係應有更多的思考與對話。

單方向的、咨意妄為的「薩德式」SM 也許一直只是個妄想。BDSM 人一直被眾多倫理與潛規則規範著。這些倫理與內涵曾隨時代演變,日後也將繼續演變下去。今日我們習以為常的規範也許將在日後改變。而我們也有可能呼應我們的時代,摸索凝聚出未來的SM倫理。

最後修改日期: 22 4 月, 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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